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构建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及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瓜州县公安局决定,自即日起启用辖区所有电子警察对各类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、闯红灯、违法载人、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,录入全国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,进行非现场处罚。
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,文明驾驶、平安出行。
特此通告。
瓜州县公安局
2022年11月01日